20021029

我第一次见到C9月底,在我们Q医院的精神科住院部。社工G将我介绍给他,并给他解释,我们这个项目会给他提供哪些服务。他似乎有心事,面无表情。他看着你,跟你说话,但你能感觉他的视而不见,心不在焉。

初次探视我的病人,我一般都将时间安排得比较短。我不想病人因与我这个陌生人见面而不知所措。我对C也是一样,特别是因为他将是AOT*的病人。AOT病人也可以是自愿接受服务的。然而,大多数AOT的病人都必须接受ICM*的服务。

19991月,一个叫Kendra的女子被一个精神病人推下地铁车站后致死。调查发现这个病人没有吃药也没有看他的精神科医生。而且,没有人对该病人进行随访或实施他的治疗计划。因此,纽约州在同一年通过了Kendra 法。这就是AOT的由来,即:AOT办公室的律师可以带病人上法庭谋求法官的命令。只要得到法官的命令,一旦病人不服从他或她的治疗,例如,拒绝吃精神病药物、不去精神科门诊复诊、或拒绝ICM的探访等,病人就会被送回精神科急诊室。

C是被一位精神科住院部的医生转介到AOT和我们的项目来的。他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和依赖大麻。他因为举着一把砍刀威胁他的邻居,而被警察送到精神科急诊室。他只有24岁,卻已有10年的精神病史和吸嗜大麻史。而且,他的尿检显示他还嗜用PCP*

当我跟C在精神病住院部谈话时,他相当合作。他说,他与一些从越南回来的老兵混在一起。他们年龄都比他大很多。事实上,他們给了他许多坏影响,因为他们不工作,而且吸嗜大麻。他说,他愿意改变他的生活。只要让他出院,他愿意做任何改变。

他的医生A拿到了他的出庭日期后,就让他带着治疗计划出院了。我打电话到他家,问他是否愿意在出庭那天在法庭那里见我。我听到他母亲的背景声音  说行”。 他相当气愤地说“你怎么能替我做决定?”不过,他还是同意那天见我。

1015日,我去了地处Creedmoor Ground的纽约州高等法院。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进法院。然而,却让我很失望。那大楼就像个被遗弃的建筑。实际上,那一带的建筑物看上去都差不多。我想找个地方打个电话,却发现这楼里的各个角落都是尿骚味。没有足够的椅子。一些人必须站着。事实上,我的另一个病人K先生的出庭日期也是这一天,而且时间也是一样。开始时,我还奇怪为什么他们被要求在同一时间出庭。后来我才发现每个人都被要求在930分到庭。然而,法官却是1030分才到。CK的医生大概经常出庭。因此他们也是1030才照面。

当我看到C的时候,他架着拐和他母亲站在楼道里。我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说他被人刺伤,缝了九针。我很震惊,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星期天早上,在街上,一个陌生人没来由作下的。我问,报警了吗?他说报警了。这时,一个先生走过来,叫他去另一个房间等。后来,C的母亲告诉我,那位先生是C的律师。C的母亲认为C是在星期一刺伤自己,因为他不想出庭,不想去“凤凰屋”Phoenix House*。“凤凰屋”是一个专为酗酒吸毒的精神病患者MICA*提供服务的机构,也是他治疗的一部分。

他母亲告诉我,C的律师说,那天大概见不到法官了。因为在C之前的人太多。他的母亲说,她不能经常请假。因此我去问AOT的代表律师M,为什么我们可能见到法官?她说,C的律师要求延期,因为他认为C需要独立的评估。M说,即便是C要求延期,我们也得见法官。C的母亲非常不安,说C确实需要AOT服务。否则,他会被毒品毁了的。C的医生A安慰C的母亲说,她为病人申请AOT的服务从没有失败过。AOT的律师MC的母亲是否能作证。这位母亲说,除非必须如此,否则她不愿意作证。不过,后来她还是说,她会在法庭上作证的。

直到230分我们才被叫到。C的律师开始要求延期,因为他认为C需要独立的精神病评估。然后,他又试图让法官确信C的医生给他的评估不恰当。在医生作证后,法官驳回了C律师的请求。

C的母亲被要求进入法庭作证。她说,那天,C是在举着砍刀威胁他的邻居和警察后,被送进精神病急诊室的。C的律师说,这位母亲那天不在家,因此法官不应该理会她的证词。AOT的律师问这位母亲,她怎么知道她的儿子举着砍刀威胁邻居和警察的?C的母亲说警察把电话打到她的办公室,他们希望,她能说服儿子向警察投降。她在电话上跟她儿子谈了三次,最终,儿子听从她,走出了那个房子。

之后,C的律师改变策略,问C有关他与母亲的关系。C说他们有些问题,他的母亲总是没理由的向他嚷。当法官问C的母亲这个问题时,她哭了起来,以至于不能继续讲话。法官站起来走到她的面前,然后把左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他试着安慰她,并说,她什么都不必说了。C的律师说强迫CAOT项目或强迫接受治疗,是违反宪法赋予他的权利。法官说,法庭也要确保在这个社区生活的人们享有宪法赋予的被保护的权利不得受到侵犯。

说老实话,让我有点惊讶的是,在两个律师辩论和C的母亲作证期间,这个法官的头几乎低到他的胸前。好几次,我都认为他是在睡觉。可当他抓住一件事时就突然抬起头问个问题。总之,我是第一次进法庭。我喜欢看有关法律,特别是法庭辩论的电影,却从没有在任何一个电影里看到过这种场景。

法官宣布“动议被否决。”然后法官开始跟C谈话。他跟C谈话时,像是C家里的一位长辈。他问C是否看到他母亲爱他和如何爱他。他的母亲想帮助他。法官不认为接受治疗会对C有什么坏处。

离开法庭时,我走过去跟C打了个招呼,并与他约定了下一次探访的时间。他说OK,然后搔着痒就离开了。我知道他在生气,就没再多问。

当我跟C的母亲说再见时,她跟我说,她恨C的律师,因为他强迫她做对儿子不利的证词。她不知道怎样才能修复他们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在我们进入法庭前,C过来跟他母亲说,他要改地址,然后就走开了。我问他母亲,他是什么意思?她说他要搬出去。我问,他能自立吗?她说,不能,她不会为他付帐的。

分手时,我记起之前C想搬出去的事。我问这位母亲C是否仍想搬家。这位母亲说不可能。如果他搬出去,怎么活?就靠他每月300美金的社安补助金?

我很不喜欢C的律师。不錯,律师应该为他或她的顾客辩护。但是,C确实需要MICA项目的帮助和治疗,即便这是违背他的意愿。律师会用任何策略达到他或她的目的,应该是他或她的顾客的目的。这看似没有什么錯。但是我感觉这个律师不在乎他顾客的安康。

大约两个星期以后,我认识了另一个律师。改变了我的一些想法。我仍然不认为C的律师是个好律师。但他起码是在努力帮助他的顾客。在这点上,我还是赞赏他的。

上个星期四,我去AOT办公室见我的另一个病人CH。我已经跟我的上司说了几次,现在CH可以不需要AOT的强制服务了。上司T总是说,这得AOT办公室来决定。作为个案管理员,我没权作决定。后来,在我去AOT办公室前,T又说,既然CH表现不错,我可以为CH争取AOT的自愿服务。

CH和我进入会议室前,我问她是否愿意接受自愿的AOT服务,并且给她解释了这是什么意思。她说愿意。然而,当我告诉AOT项目的主管医生GCH的律师SCH想接受自愿的AOT服务时,医生G说,AOT的决定是基于CH曾有暴力和不服从治疗的历史。如果CH病情能稳定六个月的话,AOT办公室会在以后的六个月给她转自愿AOT服务。我申辩说,以前CH没有个案管理员。自我接她这个案例来,她表现很好,而且已经超过四个月了。可是,医生G仍坚持强制AOT。当医生问CH时,她深深的低着头不说话。医生等了两分钟又问一次。她才勉强点了头。CH是韩国人。许多亚洲人怕跟别人说不。医生G是个印度人,他懂亚洲人的心理。我期望CH的律师能给她作个辩护。可这个律师什么也没有说。当我们走出AOT办公室时,律师S走过来跟CH和我说,如果CH表现好,AOT将在后六个月给她转成AOT的自愿服务。我没有说话。我想她就像个桌上的花瓶。她的功能是装饰,而不是为顾客辩护。倒是C的律师至少还试图作个律师。

回到办公室,我告诉上司T这个故事。T说,AOT认为CH的案例是个容易的案例。她会表现好,也会被转去AOT自愿服务。AOT非常需要这样的案例。这可以显示他们的工作成效。她说这是政治。哦!原来如此。

*AOT (Assisted Outpatient Treatment,辅助门诊治疗) 源于纽约州1999年的Kendra 法。19991Kendra Webdale 在纽约市的地铁被一个自由居住社区内又没有接受精神治疗的病人推下地铁站致死。以Kendra 的名字命名的这项法令规定,根据病人的病史和目前的情況,如果一个精神病人在不被监管的情況下,可能无法保证他人或自己安全地生活,这样病人就必须接受AOT服务。纽约州精神健康办公室任命负责监管AOT服务项目的统筹人,郡一级的社区服务主任运作本郡的AOT服务。Kendra法建立了一套程序,即通过获得法庭令使特定的精神病人获得和接受精神科门诊治疗。起始的AOT法庭令可为6个月,可续延至一年。如果经医生临床判定病人拒绝服从法庭令规定的治疗,病人可以被強制住院观察治疗72小时,以便医生決定病人是否需要纽约州精神健康法規定的強制住院治疗。它还提供服务对象有自愿接受服务的方式。自愿接受治疗的病人如果不按照治疗计划接受治疗,结果就会成为非自愿的病人。

*Intensive Case Management简称ICM特別个案管理,ICM旨在帮助被诊断患有精神障碍的病人及其家庭在社区内正常生活。这些“特别个案管理员”一般都有社工硕士学位,有些还是有执照的社工。特别个案管理员是针对精神病患者的特别需要,不仅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还要每周至少见病人一次,监督他们看精神病医生、心理治疗师,并监督他们服药。服务是长期,直到不需要为止。每个特別个案管理员所负责的病例一般是12个。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服务。政府医药补助(Medicaid) 支付ICM服务。   

* Phoenix House, “凤凰屋”, 是美国一家治疗与防范吸毒和酗酒的全国性机构。它始于1967年,由六个纽约市的海洛因瘾君子自告奋勇搬到一起,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走出毒品的阴影。在精神病医生Mitchell S. Rosenthal和纽约市有关戒毒服务机构的带领下,凤凰屋的治疗项目逐渐成型,发展成一个全市的治疗网络的模范。过去四十年来,凤凰屋已从纽约市发展到全美九个州,共有近100个项目在操作运行。目前,成人的住宿戒毒治疗服务达到5000多人。凤凰屋的模式已广泛实行于美国及海外的监狱。

*MICA 全称Mental Illness and Chemical Abuse。是指同时有两种病患的病人,即精神疾病和吸食毒品。许多社会服务机构为有这两种病患的病人提供治疗和戒毒康复的服务。它有住院治疗和住宿治疗的区别。前者是强制的,后者是自愿的。例如,本文中所提到的凤凰屋 (The Phoenix House)属于住宿治疗的一种。                

 

*PCP 全称为Phencyclidine, 苯環己派啶。 一种麻醉药和致幻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