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8

我一直在为约翰安排一次会面。因为他的母亲总打电话给我。让我把她的儿子“归还给”她。她说她从来没有要求将她的儿子安置在一个Group Home*里。她还说是我设了圈套把她的儿子从她身边拉走了。

约翰的母亲叫玛丽。去年十月,她被送到医院的急诊室,并且被特别护理了几天。由于约翰的母亲是唯一照顾他生活的人。所以他的母亲被送到医院后,他就没有地方去了。那天晚上,我和我的项目协调员(项目主管)到处打电话,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就是为了寻找一个能安置他的地方。幸好在哥伦比亚大街的我们机构的Group Home找到了一个床位。我们的医生Y,认为这是安置约翰最好的机会。因为他的母亲一直没有很好的照顾他。

Y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人。她和我一块儿去了约翰母亲的住院处,但玛丽拒绝安置她的儿子。玛丽从医院回到家后,Y立刻去了她的公寓。Y成功地得到了玛丽同意安置的签名。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我已经和约翰打了一年半的交道,我知道对付她的母亲有多困难。但是我还是告诉我的项目主管M。当玛丽恢复正常后,她也许还会改变主意。同意签字可能是她的权宜之计。M也同意我的看法。但是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约翰似乎很能适应他的住宿环境。这对我来说是不寻常的。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的监护对象来说,做如此大的调整是不容易的。约翰的母亲开始给我打电话,并且声明,她要在感恩节前将她的儿子接回家。Y和我说,玛丽唯一关心的事情是,如果她有什么事情发生,约翰将会被送到一个Institution*(收容所)。所以我试图劝说她,如果她的儿子放弃这个Group Home,他就有可能被送到Development Center*。我们每一次的电话都要持续30分钟,甚至一个小时。同样的话我要重复十遍,但他又不让我重复。她在电话中哭闹。她责怪我把她的儿子夺走了。她说我哄她,答应过把她的儿子送回家,但我从来没有说过这种话。我相信由于她的健康状况,她还没有具备把她儿子接回家的条件。她只是想让我做好让她儿子回家的精神准备。

我急需和我的整个小组开会。我告诉玛丽等我假期结束后,我会和她讨论这个问题。我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召集一个会议。我们部门主管R说她要去看牙,所以不能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医疗服务部门的主管S;住宿部门的经理LResidence*的心理病医师C和助理心理医师D;日间活动主管P;我的项目主管和我本人。我邀请了玛丽的社工克洛蒂娅。我认为她是会议中最重要的人。

S对约翰有点了解。因为每个人都将约翰和他母亲的基本状况告诉过S。每个人都很喜欢约翰,但不喜欢他的母亲。尤其是她如何辱骂约翰,不好好照顾他。当他和母亲一起住的时候,他来参加白天的活动,她既不给他准备午餐,也不给他买午餐的钱。玛丽回家以后,克洛蒂娅和我们部门的主管R去访问她,发现冰箱里要么没有吃的,要么有也是腐败的食物。到处是蟑螂和腐臭的气味。克洛蒂娅说,如果玛丽不能照顾好她自己,她怎么能照顾好约翰?

S问在座的每个人,如果约翰回到他母亲身边,他会不会马上有什么危险。没有人说会。S询问克洛蒂娅,她是否曾为约翰的居住条件和受到的辱骂而向成年人保护中心汇报过。克洛蒂娅说没有,因为她的监护对象没有即刻的危险,成人保护中心不会接受这个案子。S问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约翰住在我们机构管理的住处是最好的办法。那我们就必须有法庭的正式文件。为了做到这点,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母亲的无能。但不幸的是,我们的证据还不足。

S问我们有什么建议,可以去劝说玛丽承认目前的住处对约翰是最有利。克洛蒂娅建议每个和约翰有关的工作人员都告诉玛丽,把她儿子接回去是不可能的。这样她就死心了。不然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她是一定要把他接回去的。

我的项目主管M想说明,玛丽并不知道她自己在做什么,她本人就是不正常的。我认为她在某些方面是不正常的,但她知道她在做什么。我认为她之所以要把约翰弄回家,是因为她想得到他的SSI*社会安全补助金。玛丽是依靠社安福利生活的。所以约翰的社会安全补助金对她是很重要的。我相信即使她是在特别护理之中,也会好不犹豫的留约翰独自在家。当我和部门主管R第一次去医院看她时,主管R劝说她,目前的住处对她儿子来说是最理想的了。玛丽哭了。她同意在文件上签字。但没有在接受付款人处签字。因为她知道,一旦她签了。我们机构将代替她接受付款。而不是她了。

住宿部经理、心理医师和他的助理认为,他们可以让约翰每个周末回到他母亲那里。如果他母亲要在平时带他回家吃晚饭话,也不是个问题。他们理解玛丽想念儿子的心理。我问住宿部经理。如果允许约翰每个周末回家,并且平时回家吃晚饭,是否应该给他母亲报销些费用。这经理不明白我的问题。我说如果她拿不到社安补助金,而且还要因为她儿子回家而花费更多的钱。我们怎么能解决这个问题?我相信玛丽是想儿子的,但是钱是主要的问题。

我不明白钱是否是一个被禁止的话题。每个人都试图改变话题。事实上,我是唯一的一个需要面对玛丽问题的人。助理心理医师说,当玛丽向他们要求把她的儿子送还给她时,他们就说,无能为力,让她来和我这个个案管理员说。

最后,S告诉住宿部经理和心理医生。如果玛丽再要求将她儿子还给她时,要求她写书面请求并交给我。他会将这次会议内容向公司副主管和我们机构的副总经理汇报。S说如果我需要知道怎么做,去问我们部门的主管R

我会拭目以待。看在不久的将来会发生什么。

      

2002128

甚至我自己都很难相信,围绕一个案例会有那么多的事情发生。我猜想:如果有人用法律诉讼来恐吓你,你必须要小心,哪怕只有一半的可能性,也不是好事。

又是约翰的案例。当他母亲住院时,我和部门主管Y去医院看望她。Y试着说服约翰的母亲,作为一个成人,Group home*对约翰是最合适的去处。因为他迟早要离开母亲,如果约翰的母亲玛丽不肯在住宿安置的表格上签字的话,万一玛丽发生意外,约翰就可能被送到收容所。玛丽似乎听从Y的劝说,同意签字。所以我就把文件给她,并且解释为什么要签字。大多数的文件和表格是为了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公开有关的信息。我也给了她一张空白的纸,让她签名。并解释说这是为了根据每个人具体情况特殊制定的计划而用的。(简称ISP)作为服务联系人,我必须要写年度的ISP和每六个月的ISP,其中我必须解释我负责的家庭和个人所要达到的目标。一般来说,我会把我的草稿带给每一个家庭和个人。和他们讨论之后,我会重新写一份并让他们签字。我从来没有让任何一个我负责管理的人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签字。我认为没有家人在场让他们签字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我不能让他们在对没有完全理解的东西上签字。我不记得有多少次,我负责管理的人和家庭抱怨,我让他们在一些他们没有完全理解的东西上签字。我想让他们签字的目的,是为了保存这些文件作为证据。它可以证明:至少服务联系人是亲自和他们见了面的。否则的话,联系人可以不经过亲自和他们见面而作出决定。我只能向他们解释,我们是在照章办事,他们可以向纽约州投诉,但是我必须一次又一次的要求他们签字。如果某一个我的管理对象不能签字,我必须注明“无法签名”。

   

让我回到约翰的案例上来,当我让玛丽为ISP签字时,我向她解释,在我来之前,我没能为约翰写一个ISP,他的ISP日期快到了。我本应在回到办公室后为他写一份的。玛丽签了字,实际她全部签了,包括放弃作为收款人。两个星期后,玛丽出院了,她开始向我请求,让她儿子回到她的身边。当我试着让她签我写的ISP,她拒绝并声明,她的目的就是要把她的儿子弄回来,她不会签任何东西的。

   

约翰通常都能得到“in—home Residential  Rehabilitation”(上门提供的恢复治疗服务)搬到集体住宅后,他就没有资格得到这种服务了。但是玛丽拒绝为中断服务而签字。她的理由是她要接儿子回家,他在家里需要这种服务。我一再向她解释,如果约翰回家,她可以再申请这种服务,但她根本不要听,提供服务的机构给我打电话,一次又一次地向我索取文件表格。我告诉这种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无论我用什么方法,玛丽也不肯签字。如果他需要,可以自己去试试。他也许可以说服玛丽。但事实上,他没有给玛丽打电话,据我所知,谁也不要给她打电话。

有一个我们机构负责这些住户的主管助理向我要ISP表,尤其是当他听说玛丽要把约翰领回家时,他说约翰还没有被BDDSO*批准住到Group Home里。如果我们不能交出这份文件表格话,我们就无法从政府那里拿回为约翰提供居住服务的钱。我的理解是,我们在约翰身上花的钱比谁都多。因为他需要一切,从内衣裤、袜子、球鞋、衬衫到冬天的大衣。所以我把我写的ISP交给了我的组长(顶头上司)M,请M签字。我还给她留了言,请她尽快将其交还给我。我说住房部急需此件。第二天M来找我,她说:她真的不能相信,我居然会在没有ISP内容之前,让玛丽在空白的纸上签字。我说:这是紧急情况,我没有时间在我和Y去医院之前写,我向玛丽解释了为什么要她的签名。我得到了玛丽的同意,回到办公室后,我会马上写的。“我知道这是紧急情况,但是这是专业道德问题,你怎么可以让你的管理对象在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情况下签字呢?”M声色惧厉,“为什么你没有在她出院时让她再签?”她继续问。我说“我做了,但她拒绝签。”“那就是说,她不要住宿服务了,可她说,她要求这种服务。”实际玛丽签字,而且当Y第二次去找她时,她也签了作为收款人字。M说“玛丽可以改变她的主意,她可以控告我们将他的儿子从她的身边带走。”“我们难道不知道吗?”我试着提醒她。实际上当Y为获得玛丽的签名而庆幸时,我就对M说:“我认为这是玛丽的策略”。然后M说:“我们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担心。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了解情况,但是我不认为你可以这样做。我要走了,我将会和你在谈这个案例的。”说完这些她就离开了。我没有跟M说,当时(部门主管)Y在场,她帮助我向玛丽解释为什么我要她的签字。我想如果我那么说了,M会认为我是试图用她的上司Y向她施加压力。至于职业道德,我承认我是不应该那么做。但是正是这些烦琐的规定使得人们这样去做。实际我认为M对她的工作人员标准不一。

比如说,我们需要我们管理的对象和他们的家庭同意将信息开放,当我们接纳他们时,我们总是让他们在空白的赞同表上签名。这是我们的前组长规定的。她的理由是如果我们不事先取得客户的签名的话,就什么也办不成。这是事实。我们的服务对象和他们的家庭不用对他们能否继续获得服务负任何责任。有些人甚至不回电话也不回信。如果我们不能事先从诊所、学校或其他机构取得信息,那么当上面来人检查工作时,我们就会有麻烦。我们总是在他们的档案中保留一些空白的认同表格。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遇到上面来检查的麻烦。我不知道官员们是否注意到,下面做具体工作的人都是这样干的,如果他们想完成任务的话。

M发现我们把这些空白同意书放在客户的文件夹中时非常生气。她认为,从技术上讲,我们是不可以这样做的。(她没有说从道德上讲,我们也不该这样做)。她赞意我们把这些空白同意书分开来放。她的话使我想起中国的一句成语“掩耳盗铃”意思是自欺欺人。但我不想和她争执,因为我知道我不可能获胜。

第二天M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说她已经和Y谈过关于约翰的ISPY认为没有问题。当我请玛丽签字的时候,Y在场。M说如果Y在场,责任就是Y的。但她仍旧认为那样做是不对的。她认为我们会被起诉。我说如果按照她的说法,在玛丽住院时,我们为什么不忽视她的签名,过后我可以给她寄信直到她签了为止。不管时间拖多久,我对此不会有异议。M说问题是玛丽是迫于压力签的。

照我的理解,我们要么使用签过字的纸冒被起诉的风险,要么不用签过字的纸,冒着拿不回钱来的风险。M表示这不是我们机构要怎么做,而是我们(Y和我)两个人要如何做的问题。Y不是社工,而M和我可能为此会失去我们的执照,如果我们有的话。M说如果她签字的话,她会在ISP上注明:服务对象的母亲是在看到ISP之前签的字。我实在在这一点上很佩服她,我真的很想看她会不会去向Y的权威挑战。

   

事实上我在某种程度上与M是一致的。比如说,冒着被起诉的风险,我认为不值得。但是她要提到什么道德的话,我却不能完全被说服。我认为保留空白的同意书本身也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你知道那是不道德的,你还试图掩盖,那就是比不掩盖更恶劣。我总认为按法律办事是低标准的。只有按照道德才是高标准的。两天后,M告诉我,她和Y长谈了一次,并取得了一致。我需要重新写,并注明:我获得了玛丽口头上的认可,ISP将再一次送交玛丽做第二次认可。我们机构会在获得玛丽第二次认同之前上交BDDSO。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我们永远也不会获得玛丽的第二次认同。我重写之后交给了M ,但是至今她也没有还给我。

200236

作为约翰的唯一监护人玛丽住院时,为了应急,我们不得不把约翰安置到一个集体住户去。他母亲出院以后,我们的医生到她的公寓去并获得应允,让约翰长期住在集体住户里。理由是:他的母亲病的很厉害,不能很好的照顾他,到家里来的那种服务又很不容易得到。我们刚巧有一个空床,如果他放弃了,就很难说他需要的时候就能拿到床位了。一旦他母亲又住院了,我们就不得不把他送到收容所去。

大约一个月以后,约翰的妈妈开始给我打电话,试图把儿子接回家。我们小组开会,决定将约翰留在集体住户里,这样对他最好。但他母亲不断对我施加压力,我就向我的项目主管M和部门主管R汇报。我认为我们必须作出决定。要么去法院拿允许约翰继续住在集体住户里的命令,或者放他回家。

上个月小组第二次会议是有理由的,我们机构的副总经理和很多其他的人都来了。开会之前,我被告之:如果他的母亲要求我退还他的儿子,我应该向她索要书面的请求。但是在开会时,副总经理说,我们不必向她索取书面请求,因为根本不需要。我们不想去法院。副总经理担心法官会问我们为什么向她索取她根本不需要提供的东西。他们认为玛丽也犹豫是否应该把儿子接回家。她知道她无法好好照顾儿子。但是她想要钱。我们的策略是,如果他母亲再向我提出请求,我就理解为她想儿子了,我应该约个时间带她去看儿子。她也许就不会再提起接他回家的事了。我试图向他们解释,她已经看望过她儿子许多次了。另一个主任告诉我,如果她请求我把她的儿子送回去,那只会满足她的一个需求,而忽视了另一个。例如:得到注意。他们要求我对她进行心理治疗。我认为这是一个难度很高的工作。人们要么主动寻求心理治疗,要么被动接受心理治疗。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都会来找你。在这种情况下,我得做我无权做的事,她就得听她不要听的东西。我不知道这将如何运作。但是住宅部经理主动要求做这个心理治疗师。她说她会每星期一和这位母亲见面,来满足她获得重视的欲望。我想这位经理是想获得主任和副总经理对她的重视吧。我不相信这位母亲会为了获得重视而每周一和她见面,得不到任何她想要的东西。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把这话打住,没在小组会上说。

当我表示我在对约翰母亲不够诚恳这一点上有不同看法时,一个主任告诉我:如果她要求把她的儿子送还给她,而且我也同意这样做,这就不是一个社会工作者应该做的。当时我很惊异,但是会后我想了想,也许他是对的。我不是说他们的做法是对的。我是说他大概说出了一个社会工作者应该遵循的大前提。这对我是个提醒。我去年见过一个心理医生,当我问他问题时,他从来不回答。他总是问我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直到我不耐烦为止。事实上这就是我的小组要我做的事情。按照住房经理的说法,如果你和这位母亲说上半个小时,她就会忘记她要什么了。不管怎么说,我不认为她会忘记她的儿子和他的钱。不幸的是她把她的儿子当成了一种钱的象征。

   

总之,一个主任要求我们部门主管R继续注意有关我固执的不同意见。不管你信不信,我确实在两个多星期内,作好准备来对付这些不愉快的谈话。但是任何事情没有发生。所以我就把它放在一边不再管它了。我猜我们主管R也还知趣,不再和我谈这事,因为她不想找麻烦。我想她对我多少了解一点,我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她不敢保证我会不会在法庭上向法官讲实话。

   

小组会的前一天,这位母亲找项目主管M和我,要求把她的儿子还给她。我一再向她重复说明,她需要写信给我,说明她要接回她的儿子,并且以后会很好的照顾他。在那以后,我再没有从她那里听到什么了。有人天天给我打电话,但是从不留言,我不知道是不是她。她算不上一个好母亲,但她毕竟是个母亲啊!我很为她难过。

200238     星期五

  

我们上午11点要开小组会。我的项目主管M强调按时参加会议的重要性。如果有人迟到,她有时会发脾气。但我大约10点左右接到约翰母亲玛丽的电话。当我一听到前台接电话的人告诉我是她的电话时,我就意识到这个会非迟到不可了。

玛丽开始在电话里对我大声喊叫,她的话就像尼亚加拉瀑布,立刻把我淹没了。“他们为什么带我的儿子去看大夫?他们为什么给我打电话?你把他带走了,但是你没有照顾他!我会把他接回来,而且再也不会把他送回你们给他安排的住处。没有人能阻止我......”等等。我用了大约五分钟才定下神来,并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玛丽说约翰大约在两星期前告诉她,他感觉不舒服。玛丽请约翰集体户里的工作人员带他去看医生。根据她的说法,今天早上负责白天活动的一位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她,告诉她约翰说他背痛。玛丽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人带他去看病。我告诉她今天早上,与她通话的负责白天活动的女工作人员的工作地,与两周前她儿子集体户里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地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我希望她能告诉我今天早上和两周前,她具体和谁讲了话。我也要知道大约两周前约翰抱怨了些什么,是不是同样的问题。她说她不记得工作人员的名字了。她认为我应该能够找到是谁和她讲了话。而且为什么不带她儿子去看医生。至于背疼她也说不出什么具体情况。只是说约翰说他不舒服。

医生J是约翰日间活动项目的医生。他的办公室就在我的办公室的隔壁。他不是每天都来医务室。但是星期五他一定来。我知道玛丽和医生J关系不错。尽管有些不可理解。总的说,她和几个人合的来。所以我告诉玛丽,我会与负责日间活动的人和约翰所住的地方的工作人员联系的。一定让医生J给她儿子约翰检查。玛丽说医生J不能帮助她儿子。并要求我带约翰去医院的急诊室。我回答我需要和日间活动的工作人员联系后,看看约翰的背疼到底有多严重。然后我会再和她取得联系的。玛丽同意并且似乎平静了一些。

我到日间活动的办公室去问谁给约翰的母亲打了电话。一个叫C的女士说是她打的。她自我介绍她是日间活动的一个新来的护士。那天早上,她看约翰各方面都没有问题。当她告诉他可以离开时,约翰挣扎的想站起来,但是没有成功。他说他的后腰很疼,疼的眼泪都出来了。护士特别强调那眼泪是真的。她查了一下,约翰的紧急时刻的联系人是他母亲。当她问他与谁一起住时,他说他的母亲。C于是打电话给他母亲,问他有没有后腰疼的病史。玛丽于是在电话上开始哭喊。说她两周前已经告诉了集体户的工作人员。但没有人带她儿子去看病。等等。

我向我的项目主管M汇报了此事,护士后来也来了。M认为让约翰的母亲安静下来的最好办法,就是请她中午12点时来见医生J。当医生J看约翰的时候,玛丽也在场,看到约翰没有事情了,玛丽也就没事了。M还说她会派车接约翰的母亲来。我不认为约翰的母亲这样做是因为关心约翰,她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因为她要把他领回去。当然我不会和M去争吵了,因为我知道我不会取胜的。我告诉M今天下午我有两个预约家访,所以必须12点离开。M同意,并表示她会负责约翰母亲的。M还说她会给我一张用车凭证,派车的公司是和我们机构有合同的。我问她能给我一张还是两张。她说只有一张。我问她是否可以把约翰的母亲来的车钱报销给她,让她用那张乘车证回家。她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不认为车可以停在我们楼前等她。如果, M要让约翰的母亲使用乘车证,我们至少需要两张。她同意给约翰母亲报销单程。我请她拿着乘车证,因为我中午12点就要走。她同意了。

当我给约翰的母亲打电话的时候,她说她会来。我让她叫车,并且把收据留好给我的主管M报销。她说一分钟前她才和一位女士通过话,那位女士告诉她有人会去接她。我说对不起,不会有人接你的。她可以自己叫车来然后报销。她最终同意了。可是12点刚过5分钟,M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问我是不是让约翰的母亲叫车。我说是。她说她2分钟前才接到约翰母亲的电话,问为什么没有人来接她。护士也来说她也接到约翰母亲的电话,问为什么没有人接她。当我试图解释时,他们不要听。M开始打电话叫车,并且打电话给约翰的母亲告诉她十分中之内就有车接她。我猜想这位母亲故意没有给我打电话。事实上,她对我的了解要比对主管M和护士的了解要多。但她知道我会说让她叫车。

M去我们的医务室,就在我们办公室隔壁。M试图向医生J解释约翰的母亲可能会来的晚一点。医生说他既不想见这位母亲,也不想见她的儿子。因为前一天他刚看过他。他什么问题也没有。M试图解释为什么要他见这个儿子和他的母亲,因为这样就可以劝说其母亲不要把她的儿子带回家。医生说他是不会允许约翰带回家的。M解释说,这位母亲是约翰的合法监护人。如果她要这样做,她是有权的。医生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她可以在任何时候把她的儿子带回去。只要她同意。医生并且生气的说:“为什么你们不能让她这么做,还要我去说服她不要把儿子带走?”这时候M的舌头好象打了结无话可说。

M回到办公室在过道里走来走去。我对她说对不起,我得走了。因为下午一点有预约。她说请便,她会掌握的。我知道一般来说,如果叫车时说十分钟内到,就可能半小时才到。我不能想象,如果约翰的母亲来了之后发现医生已经不在时,会发生什么?

我在等电梯的时候见到了护士C,她说应该立刻让约翰坐巴士马上离开。但她无法让巴士等约翰。她说医生也让她把约翰送上巴士。她问我怎么办。我告诉她我不知道。她应该去问我们主管M。她说她找不到M。我为护士感到难过,但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让她去找M说。而我只能说“对不起,再见。”

第二天我在信箱里发现一张M给我的案例通知,她说医生已经在前一天和约翰的母亲通了电话,并让她逐渐的平静下来了。所以她不必来了。我不想追究。凭着我对这位母亲的经验,我可以想象什么是“让她平静下来的意思。”

 

 

200249日 星期三

 

昨天早上我刚进办公室就听到电话铃响。我还没有放下包就拿起电话,是C,约翰住处的经理助理。她说,本来他们应该在星期天的晚上去接约翰。但是当他们在晚上920分给他母亲打电话时,他母亲说太晚了,希望第二天早上来接。但是当C星期一去他家时,约翰的母亲玛丽说,她不想把约翰送回来了。约翰也出来告诉C:他也不想回来了。当C说到这里时,我自言自语,“我就知道,这位母亲会再来找事的。尽管所有的上司们都不相信这点。”

C说,住房部主任正在休假。她打电话给我们的副总经理TT说他会给家庭资助部门的主任打电话,因为他是管理MSC这个项目的。T也让她给我打电话。我告诉C,我会向我们项目主管M汇报这事的。

当我向M汇报时,M说,她会和我们部门主管R谈的,看看我们能做些什么。后来她跟我说,她从T那里听说,约翰的母亲打电话给911,叫救护车把约翰送到急诊室去了。她建议我和约翰的母亲玛丽的社工克洛蒂娅谈谈。我立刻给克洛蒂娅打电话,她说她并不知道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送约翰去急诊室的事。如果有人打电话给911,作为玛丽的社工,她是会接到通知的。据她讲,约翰的母亲已经在两个星期前停止接受家庭护理服务了。有时她拒绝给晚班的护士开门。玛丽的医生打电话给Protective Services for Adults*, 简称PSA保护成人服务中心。PSA工作人员打电话给玛丽时,她就同意接受服务。但她情绪不好时,她依旧不给来访的护士开门。我问克洛蒂娅:PSA是否可以提供更多的帮助。克洛蒂娅说,那就是PSA 的运做方式。他们并不十分帮忙。我把我和克洛蒂娅的对话汇报给项目主管M

今天早上我接到的第一个电话又是C的,还是和约翰有关。她说她在楼道里遇到住房处的工作人员H, H来接约翰,要送约翰到日间活动中心。但是约翰的母亲拒绝。CH回到约翰母亲的公寓去。C试图劝说约翰的母亲,至少得让她的儿子去参加日间活动。约翰的母亲逐渐趋向同意。但是前题是约翰晚上要回来和她一起住,而不是被送回集体户里。

当我告诉M时,M说,住房部今天晚上要邀请约翰和他的母亲吃晚饭。M对约翰的母亲居然接受邀请感到惊讶。我说为什么不接受邀请,至少她不用做饭了呀。而且饭后玛丽仍可以要求把他们送回家呀。M看了我一会儿,无言。

后来我又告诉C,约翰和他母亲被邀请吃晚饭的事情。C说约翰的母亲告诉她,他们母子将有个会,但是没有说跟谁,在什么地方。玛丽说,她会在会上正式要求把约翰接回家。我糊涂了,如果她要求接约翰,她应该在会上见到我,但是没有人通知我参加这个会议啊。C希望我能去宿舍见他们。C如此乐于助人,我想我应该告诉她真相。我告诉C,我们机构的策略是避免和约翰母亲发生冲突。她要把她的儿子接回去,我们只能不置可否。如果我去参加会,我怎么说?我答应C去问M,看她怎么回答。

没想到,M把这一切都简化了,当我告诉她C对我讲的话时,M说我们没有被邀请,住宿部的管理员说,有她在就行了。感谢上帝,我不用去了!

再后来,我们部门主管R来到我的办公室,她说约翰的母亲根本就不知道她自己在做什么。她问我今天是否会去住宿部。我说不会。因为M说我们不在被邀请之列。R说,请他们吃饭是她的建议。她问我对由住宿部来掌管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我说没有意见。说心里话,我非常同意,这样可以使我摆脱困境。也许其他的同事会在意,要去讲明实际情况。但我不介意。我实在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位母亲。如果我面对她,当她向我要求把她儿子送还给她时,我说什么呢?

欺骗她,还是说实话。我即不愿意欺骗她,但也不被允许对她说实话。我没有把我的想法告诉R。我知道,如果我说了,就会有可能给自己找麻烦。在我离开之前(即在我开始另一个新工作之前)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对付可能发生的问题。首先,我不认为部门主管R会听我的劝告。其次,他们还有额外的事情要做。因为和我合用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上周五未被事先通知就被解雇了。谁要和约翰的母亲这块“硬饼干”打交道?我宁愿把我的特权给他们。我没有“好牙口”,就是块“软饼干”也会把我的牙崩掉的。

* Group Home Residence一般都是由政府拨款和监督,由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具体操作和管理的住宿服务。服务对象一般都有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他們当中的有些人会在这样的住所生活一輩子,有些是接受行为纠正或康复治疗后可以重返社会。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和服务的性质,住所工作人员的配制不尽相同。

*Institution 社会公共机构,如学校、医院、大学、教会、收容所、监狱等。

* Development Center 身心发展中心。这种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认知能力和身心发展状况的评估,并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管理服务,帮助他们获得所需要的语言治疗 (speech therapy), 物理治疗(physical therapy),职业治疗(occupational therapy)等项服务。

* 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社会福利救济金是政府为低收入,没有工作能力的人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

* Group Home Residence一般都是由政府拨款和监督,由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具体操作和管理的住宿服务部门。服务对象一般都有身心障礙或精神疾病。他們当中的有些人会在这样的住所生活一輩子,有些是在接受行为纠正或康复治疗后可以重返社会。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和服务的性质,住宿工作人员的配制不尽相同。

* BDDSO Brooklyn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Service Office)布鲁克林残障开发服务办公室。

* Protective Services for Adults 简称PSA:保护成人服务中心。

(本文中所有工作对象及家属都非真实姓名)